各班级:
根据《华侨大学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华大学〔2012〕27号)等文件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,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审并表决通过,决定推荐陈钰莹同学参评2020-2021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单项一等奖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—10月4日,有疑义者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,办公室:我院210,电话:0595-22693656,18584875973,邮箱:15576@hqu.edu.c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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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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