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根据《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2〕31号)、《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》(教务〔2014〕18号)及学校奖学金评选通知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班级评审推荐,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综合评审,拟推荐王璇等32名同学参评2023-2024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、吴可等3名同学参评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。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)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—11月22日,有异议者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。
公示电话:0595-22699108,0595-22693677
公示邮箱:15460@hqu.edu.cn
我院
2024年11月18日
上一条:我院关于推荐2024年社会捐赠奖学金候选人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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